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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 言 瑩
  晨報訊 昨日下午,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於修改《上海市防汛條例》的決定,一旦本市發佈颱風、暴雨紅色預警,中小學校和幼托機構應當立即通知停課。新決定將於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去年10月8日早晨,市氣象部門發佈暴雨紅色預警,但上海並未全面實現學生停課,等停課決定層層傳達到學校時,孩子都已經冒雨到校了。雨勢加劇,一些學校又宣佈停課,要求家長將孩子“接回去”,讓不少上班族慌了手腳。由此引發社會對《上海市防汛條例》修訂是否應當增加相關法規條款明確預警機制的關註。
  此次修改後的《上海市防汛條例》明確,發佈颱風、暴雨紅色預警時,中小學校和幼托機構應當立即通知停課; 對已經到校的學生,中小學校和幼托機構應當做好安全保護工作。舉辦戶外活動及進行除應急搶險外的戶外作業的,應當立即停止。工廠、各類交易市場、公園等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停工、停市、閉園等措施。
  有防汛任務的部門和單位應當及時組織專人加強對地下工程設施等重點防護對象進行現場巡查;發現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採取有效防範措施。  (原標題:再遇颱風暴雨紅警,學校停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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