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廈門市中埔水產批發市場附近,每天都有一伙人在製作假冒的野生甲魚。他們每天早上6點多都會來水產批發市場門口,將養殖的甲魚用化學藥水染一下色,當作野生來賣,養殖甲魚染色搖身一變成野生,但是對於監管責任,多部門卻互相推諉難定責。(11月27日臺海網)
  讀者諸君:
  大家好!
  我是一隻“染色甲魚”,新聞媒體報道了我被染色的不幸遭遇,也許以後我會避免被不法之人再染以顏色,如此,也算我幸運,但是我還是有些忐忑。
  熱心讀者和記者爆料了我被染色的遭遇,可是N個監管部門卻相互推諉,這讓我很鬱悶,也很傷心,監管染色的我,並不費事,但是何以這麼難,難道真的落入了“都管都不管”的俗套?
  我本來是養殖的甲魚,但是那些利欲熏心的人卻欺瞞消費者把我說成了野生甲魚,本身就是一種不誠信,更是商業欺詐,應該得到正義的譴責,更何況用藥水侵染我搞欺騙。
  我被用化學藥水侵染的過程,非常的不舒服和痛苦,平時至多喝些渾濁的水,但是如今卻要喝藥水,怎麼能夠舒服呢,我想問這些侵染我的不法之人,人所不欲,何必施於我?
  我被染色的痛苦也只能有淚往自己肚子里咽,可是,染色的我對於人們健康的危害,誰來發聲呢,健康的我被化學藥水而侵染,人們食用後,健康怎麼保障呢。
  最讓我無奈和痛心的是,N個監管部門都說染色的我不歸自己監管,一個個的理由是那麼充分,是那麼言之鑿鑿,但是又是那麼經不起推敲和質問,如今監管食品安全不缺少法律,不缺少制度,不缺少聯動,分工明確,為何我就成了漏網之鱉?
  想想我就有些心酸,前不久包括央視等媒體報道了廈門市監管食品安全的先進經驗,我當時聽了也很欣慰,可是怎麼輪到監管我了就能夠“法外開恩”,看來監管食品安全還有不少漏洞需要修補。
  食品安全監管,強調的是“從田間到餐桌”的所有環節的安全,如今,田間和養殖池裡的我是安全的,質量沒有問題,可是偏偏在流通環節出現了監管“監而不管”的尷尬,既然如今食品安全監管分工明確,究竟缺的是制度還是責任心?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善和不善也是一念之差,面對食品安全的“易糞相食”的危機,縱然需要經營者道德自律,但是如何落實監管制度,密切配合,不讓我等成為食品安全的漏網之魚更需要考量。
  我被染色無人監管就是食品安全監管漏洞的一個縮影,能不能在監管我等食品安全上給老百姓一個滿意的交代,是對監管能力和責任心的重大考驗。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確保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就從先監管好我等們開始吧!
  廈門一染色甲魚
  2014年11月27日
  文/竹露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  (原標題:一隻“染色甲魚”的哭訴)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h22fhpns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